客户中心Client Center
交易者适当性品种开户流程指引
(大商所特定品种、郑商所特定品种、能源中心原油期货、原油期权、能源中心非原油品种、商品期权、金融期货、股指期权等)
一、单位客户
(一)相关业务人员具备期货交易基础知识,了解相关业务规则(目前指令下达人参与中期协测试,测试成绩80分合格);
(二)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且2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及以上的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地区)期货监管机构监管的境外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以下简称认可境外成交记录);
申请中金所交易编码的,前述交易经历只认可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且2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
(三)申请开立交易编码或者开通交易权限前连续5个交易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
参与原油期货交易的,前述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
申请中金所交易编码的,前述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四)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期货交易管理相关制度;
(五)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被有权监管机关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和法律、法规、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
(六)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个人客户
(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备期货交易基础知识,了解相关业务规则(中期协测试,成绩80分合格);
(三)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且2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及以上的认可境外成交记录;
申请中金所交易编码的,前述交易经历只认可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且2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
(四)申请开立交易编码或者开通交易权限前连续5个交易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
参与原油期货交易的,前述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
申请中金所交易编码的,前述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五)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被有权监管机关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和法律、法规、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
(六)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适当性豁免开户
已具有某一实行适当性制度的上市品种交易权限的客户申请开通其他特定品种和期权权限,可不适用适当性评估情况如下:
大商所特定品种:铁矿石期货、棕榈油期货/期权、黄大豆1号期货/期权、黄大豆2号期货/期权、豆粕期货/期权、豆油期货/期权
郑商所特定品种:PTA期货、花生期货/期权、菜籽油期货/期权、菜籽粕期货/期权
能源中心非原油品种:20号胶、国际铜、低硫燃料油、集运指数(欧线)期货
已具有的编码或权限 |
可直接申请 开通品种 |
需验资才能开通的品种 |
证明文件 |
商品期权、 大商所特定品种、 郑商所特定品种、 能源中心非原油品种 |
商品期权、 大商所特定品种、 郑商所特定品种、 能源中心非原油品种 |
金融期货 股指期权 原油期货 原油期权 |
1.期权和特定品种在其他公司有权限的,提供交易编码或交易权限证明文件(模板)加盖有效业务章;在我司有权限的,由总部提供会服报备截图;如在适当性上线前开通的,提供恒生柜台具有权限的截图。(若使用棕榈油特定品种作为豁免条件的,除了提供恒生柜台具有权限的截图外,还需提供盖有有效业务章的权限证明。)截图应包含整个恒生系统界面。(铁矿石20180327后,PTA20181108后,棕榈油20201120后) 2.能源中心由总部提供会服具有编码的截图。 |
中金所编码 |
商品期权、 大商所特定品种、郑商所特定品种、 能源中心非原油品种、 金融期货、 股指期权、 原油期货(机构除外) |
机构户开通 原油期货、原油期权 |
金融期货二次开户证明文件,由总部客服中心登陆中金所会服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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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期货、 原油期权 (未资金检验 开通的) |
商品期权、 大商所特定品种、 郑商所特定品种、能源中心非原油品种、 原油期货、 原油期权 |
金融期货 股指期权 |
由总部客户服务中心查询会服截图,加上交易编码或交易权限证明文件(模板)加盖有效业务章作为证明文件。 |
原油期货、 原油期权 (进行资金检验开通的) |
商品期权、 大商所特定品种、 郑商所特定品种、能源中心非原油品种、 原油期货、原油期权、金融期货、股指期权 |
无 |
1.由总部客户服务中心查询会服截图,加上交易编码或交易权限证明文件(模板)加盖有效业务章作为证明文件。 2.申请金融期货的,在上述资料基础上加上开通原油时的已通过验资的证明文件,在我司开通原油的可复印开户时可用资金结算单作为证明文件。 |
股票期权 |
商品期权、 大商所特定品种、 郑商所特定品种、 能源中心非原油品种、金融期货、股指期权、原油期货、原油期权 |
无 |
提供包含50ETF期权交易记录的证明文件或由相关开户机构出具的具有50ETF期权交易权限证明文件,加盖相关业务章。 |
近一年内累计不少于50个交易日真实交易经历 |
商品期权、 大商所特定品种、 郑商所特定品种、 能源中心非原油品种、原油期货、原油期权 |
金融期货 股指期权 |
需要提供能体现实际交易明细的证明材料,如成交记录单、结算单据或者其他凭证,加盖有效业务章。 |
专业投资者、 做市商、 特法、资管 |
商品期权、 大商所特定品种、 郑商所特定品种、 能源中心非原油品种、金融期货、股指期权、原油期货、原油期权 |
无 |
具有相关类型身份证明文件或认定书。 |
(一)自然人客户
1.客户身份证(双面复印,本人签字)
2.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且2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及以上的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地区)期货监管机构监管的境外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
申请中金所交易编码的,前述交易经历只认可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且2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如在我司进行了期货交易,可由我司提供)
注:营业部客户开户所有复印件为一式两份,总部开户为一份。
(二)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境外客户
1.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双面复印,本人签字)
2.所在国护照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3.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且2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及以上的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地区)期货监管机构监管的境外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
申请中金所交易编码的,前述交易经历只认可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且2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如在我司进行了期货交易,可由我司提供)
注:营业部客户开户所有复印件为一式两份,总部开户为一份。
(三)单位客户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个体工商户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双面复印)
3.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双面复印)
4.指令下达人身份证(双面复印)
5.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期货交易管理相关制度,如期货交易决策、期货交易下单、资金划拨、实物交割、风险管理等业务制度或者流程。(内容要详细)
6.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且2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及以上的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地区)期货监管机构监管的境外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
申请中金所交易编码的,前述交易经历只认可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且2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如在我司进行了期货交易,可由我司提供)
注:营业部客户开户所有复印件为一式两份,总部开户为一份。
(四)特殊法人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个体工商户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双面复印)
3.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双面复印)
4.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期货交易管理相关制度,如期货交易决策、期货交易下单、资金划拨、实物交割、风险管理等业务制度或者流程。(内容要详细)
注:营业部客户开户所有复印件为一式两份,总部开户为一份。
(五)港澳台个人客户
1.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双面复印,本人签字)
2.驾照、社保证件、纳税证件、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身份证、其他参考证件(至少提供一项,复印件)
3.人民币结算账户:工行、农行、中行、建设、交行、浦发、兴业、民生、招行或光大借记卡(复印件)
美元结算账户:招行、中行或工行借记卡(复印件)
4.指令下达、资金调拨、结算单确认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5.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且2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及以上的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地区)期货监管机构监管的境外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如在我司进行了期货交易,可由我司提供)
注:营业部客户开户所有复印件为一式两份,总部开户为一份。
(六)境外个人
1.护照本人信息页(复印件,本人签字)
2.驾照、社保证件、纳税证件、当地身份证正反面或其他参考证件(至少提供一项,复印件)
3.人民币结算账户:工行、农行、中行、建设、交行、浦发、兴业、民生、招行或光大借记卡(复印件)
美元结算账户:招行、中行或工行借记卡(复印件)
4.指令下达、资金调拨、结算单确认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双面复印)
5.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且2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及以上的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地区)期货监管机构监管的境外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如在我司进行了期货交易,可由我司提供)
注:营业部客户开户所有复印件为一式两份,总部开户为一份。
(七)境外和港澳台机构客户
1.机构成立证明文件(复印件)
2.纳税证件(复印件,无纳税证件的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或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说明的中文版翻译)
3.常务董事或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常务董事或法定代表人参考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5.开户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6.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7.NAR账户复印件(目前公司开通招行、中行或工行)
8.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期货交易管理相关制度,如期货交易决策、期货交易下单、资金划拨、实物交割、风险管理等业务制度或者流程。(内容要详细)
9.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且2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及以上的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地区)期货监管机构监管的境外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如在我司进行了期货交易,可由我司提供)
注:营业部客户开户所有复印件为一式两份,总部开户为一份。
(八)境外和港澳台地区产品
1.机构成立证明文件(复印件)
2.管理人纳税证件(复印件,无纳税证件的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或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说明的中文版翻译)
3.产品合同(复印件)
4.产品纳税证件(复印件,无纳税证件的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或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说明的中文版翻译)
5.产品说明(产品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产品在当地是否有审批或者备案等监管要求,产品是否满足该监管要求,产品是否存在托管及相关服务机构,产品资金来源、运作模式和投资方向等。)
6.管理人说明(产品管理人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管理人性质、公司或者机构构架、主要管理人员及相关情况、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概述等。)
7.产品境外监管机构备案证明(复印件,若有可提供,非必须)
8.常务董事或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9.常务董事或法定代表人参考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10.开户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11.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12.NAR账户复印件(目前公司开通招行、中行或工行)
13.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期货交易管理相关制度,如期货交易决策、期货交易下单、资金划拨、实物交割、风险管理等业务制度或者流程。(内容要详细)
14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且2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及以上的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地区)期货监管机构监管的境外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如在我司进行了期货交易,可由我司提供)
注:营业部客户开户所有复印件为一式两份,总部开户为一份。
特别提示:自然人客户可通过“掌上营业厅”提交适当性品种开户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