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期所《关于热轧卷板品种实施交易限额制度的通知》(上期发〔2016〕184号)及《关于调整热轧卷板品种相关合约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上期发〔2016〕185号),现将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自2016年12月9日(星期五)夜盘交易时起,客户在热轧卷板1705合约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2000手。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参考单个客户执行。客户超过上述标准的,交易所将从下一交易日起,对其采取限制开仓3个交易日的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按《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是指在某一交易日某一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套期保值交易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二、自2016年12月12日(星期一)夜盘交易时起,上调热轧卷板1705合约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上调幅度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二。开仓交易手续费及非当日平今仓手续费收取标准不变。
敬请广大客户做好风险控制,理性投资,合规操作,防范市场风险。
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