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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股指期货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监管标准的通知

浏览数:1577    发布时间:2018/12/2 18:30:09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通知,自2018123日(星期一)交易时起,对股指期货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的监管标准进行调整:客户单日在某一合约上开仓交易量超过50手的(从按品种合并计算调整为按单个合约计算,并且标准从20手调整为50手),构成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的异常交易行为。套期保值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

特此通知。

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