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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当前位置 :首页公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关于上证50股指期权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浏览数:1367    发布时间:2022/12/16 0:53:48

各会员单位:

中国证监会(证监函〔2022458号)已正式批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上证50股指期权合约。现将上证50股指期权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交易时间

上证50股指期权合约自20221219日(星期一)起上市交易。

二、上市交易合约和挂盘基准价

上证50股指期权首批上市合约月份为20231月(HO2301)、20232月(HO2302)、20233月(HO2303)、20236月(HO2306)、20239月(HO2309)和202312月(HO2312)。

各合约挂盘基准价由交易所在合约上市交易前一交易日公布。

三、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

上证50股指期权各合约限价指令的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20手。

四、交易保证金

上证50股指期权各合约的保证金调整系数为12%,最低保障系数为0.5

五、持仓限额

同一客户某一月份上证50股指期权合约单边持仓限额为1200手(在不同会员处持仓合并计算)。

六、相关费用

上证50股指期权合约的手续费标准为每手15元,行权(履约)手续费标准为每手2元。交易所暂不收取上证50股指期权合约的申报费。

七、做市商

上证50股指期权做市商可以在交易日9:30-15:00,通过会员向交易所申请双向期权持仓自动对冲平仓,自动对冲平仓暂不收取手续费,申请后持续有效。做市商也可以在上述时间申请取消自动对冲平仓。做市商所有月份上证50股指期权合约单边持仓限额为15000手。做市商所有月份上证50股指期货合约单边持仓限额为4800手。交易所将加强做市商梯队建设和精细化管理。

八、询价限制

客户对同一期权合约的询价时间间隔不得小于60秒。

期权合约最优买卖报价价差小于等于下表价差时,不得询价。

申报买价

当月合约

报价价差

其余月份合约

报价价差
小于10点
0.6点
1点
10点或以上,小于20点
1点
2点
20点或以上,小于50点
2.6点
4点
50点或以上,小于100点
5点
8点
100点或以上,小于250点
8点
15点
250点或以上,小于500点
15点
25点
500点或以上,小于1000点
30点
50点
1000点或以上,小于2000点
60点
100点
2000点或以上
120点
200点

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本通知规定的具体标准、实施时间、相关措施等进行调整。上证50股指期权合约上市交易其他事项另行公布。

请各会员单位认真做好上证50股指期权合约上市交易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控制市场风险,确保上证50股指期权平稳推出和安全运行。

特此通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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