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通知,修订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及沪深300股指期货、上证50股指期货、中证500股指期货、5年期国债期货、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易细则。以上各项细则自2017年4月5日起实施。
此次修订主要包括以下两个内容:
一、取消市价指令类型中的即时成交剩余撤销指令和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指令;
二、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由交易所另行规定。
相关细则及修订对照表可登录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网站查询。
http://www.cffex.com.cn/tzgg/jysgg/201703/t20170331_20105.html
特此通知
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