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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SC2301、LU2301合约临近交割有关事项的通知

浏览数:2335    发布时间:2022/12/7 21:50:26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SC2301合约临近交割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能发〔202238) ,现对SC2301LU2301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SC2301LU2301的最后交易日为20221222日(周),交割期为20221223日(周)、26日(周)、27日(周)、28日(周)和29日(周)。

二、依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则及我司业务规则,自然人客户须在20221212日(周)上午收市前将sc2301lu2301持仓调整为0手,否则我司有权在1212日下午开市后对自然人客户持仓予以强平。如果该合约行情波动极端或流动性不足,我司有权提前执行强平。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第八条规定,不能交付或者接受能源中心规定发票的客户不得参与原油期货交割。

三、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20221219日(周)收市后,法人客户SC2301合约的卖出持仓,不得超过其持有的标准仓单数量。

四、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能源中心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指定客户提交大户持仓报告或者其他说明材料。

请客户做好风险控制,理性投资,依本通知要求提前将相关持仓调整到位。

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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