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x
客服(投诉)热线:400-020-6388|电话委托:020-22836208|出入金:020-22836209|夜盘:020-22836207
登录 加入收藏

关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调整原油期货等品种申报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浏览数:2600    发布时间:2022/8/2 17:11:12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调整原油期货等品种申报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上能发〔2022〕47号)的通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2022年8月5日(即8月4日晚连续交易)起调整原油期货等品种申报费收费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其中,信息量=报单、撤单、询价等交易指令笔数之和。报单成交比(OTR)=(信息量/有成交的报单笔数)- 1。有成交的报单笔数为0时, 视其为1来计算OTR。上述信息量包括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指令(FOK)和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指令(FAK)产生的报单和撤单笔数。

       如相关合约有TAS指令的,TAS指令的信息量和标的合约信息量合并计算。

       当日结算时,从客户期货账户中扣划,请达标客户务必在账户中预留足额的申报费用,账户资金不足的需及时追加资金。

       敬请广大客户做好风险控制,理性投资,合规操作,防范市场风险。

       特此通知。

 

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