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x
客服(投诉)热线:400-020-6388|电话委托:020-22836208|出入金:020-22836209|夜盘:020-22836207
登录 加入收藏

关于2017年国庆、中秋节假期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的通知

浏览数:1908    发布时间:2017/9/26 16:24:17
尊敬的客户:

       根据交易所通知,2017930日至108日为国庆、中秋假期节假日休市。2017109日(周一)恢复交易正常开市。为防范假期市场风险,根据各交易所假期风险控制的有关通知,自2017928日(周四)结算时起,我司各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按如下标准调整:

一、公司交易保证金调整

()上海期货交易所:

黄金、白银: 17%

铝:18%

铜、锌、铅、沥青、锡、镍、热轧卷板: 19%

螺纹:20%

橡胶:21%

线材保持24%不变

燃料油保持44%不变

()大连商品交易所

玉米淀粉:15%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棕榈油、豆油、玉米、鸡蛋、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17%

焦煤、焦炭:19%

铁矿石:21%

纤维板、胶合板保持24%不变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

菜籽油、早籼稻、玻璃、菜籽粕、粳稻、晚籼稻、锰硅、白糖、普麦、棉纱:15%

新动力煤、硅铁、棉花一号、PTA、甲醇:16%

强麦、油菜籽保持25%不变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所有品种不作调整

二、交易所涨跌停板调整

2017928日(周四)结算时起涨跌幅度调整如下:

()上海期货交易所

黄金、白银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7%

铜、铝、锌、铅、镍、锡、热轧卷板、石油沥青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8%

螺纹钢、橡胶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9%

线材、燃料油不作调整

 ()大连商品交易所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棕榈油、豆油、玉米、玉米淀粉、鸡蛋、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7%

铁矿石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9%

焦炭、焦煤、胶合板和纤维板涨跌幅度不作调整

()郑州商品交易所

除强麦、油菜籽外,其他品种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统一调整为7%

(四)中金所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不作调整。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三、节后恢复

2017109日(周一)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详情请垂询我公司网站。

我司温馨提醒鉴于国庆、中秋节休市时间较长,近期国内外宏观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动的不确定因素较多,请广大客户及时关注我司公告,并提前做好节前的资金管理和持仓调整,控制风险,理性投资。

    祝广大客户节日愉快!

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