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通知,确定大商所的棕榈油期货为境内特定品种,并于2020年12月22日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境内棕榈油期货交易。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棕榈油期货开户适当性要求
1.普通客户风险等级需C3或以上,C3以下,如客户坚持购买的,需按照规定签署相应风险警示。
2.可用资金要求:申请开通交易权限前5个交易日每日结算后可用资金余额均不得低于人民币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
3.知识测试要求:具备期货基础知识,了解交易所特定品种相关业务规则,通过相关测试。知识测试总分100分,80分为合格。
4.交易经历要求: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且2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及以上的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地区)期货监管机构监管的境外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
5.诚信要求: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或者被有权监管机关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的情形;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
6.单位客户需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期货交易管理相关制度。
二、适当性豁免情形
具有金融期货编码、能源中心编码、特定品种权限、商品期权权限、50ETF交易权限、近一年内累计具有50个交易日真实交易经历,专业投资者、做市商和特法,都可以豁免可用资金、交易经历、知识测试要求。如需开通棕榈油交易权限,请提出书面申请。
三、其他事项
1.2020年11月20日(含)前具有大商所编码的客户,默认具有棕榈油交易权限。2020年11月20日后开户的客户,如申请棕榈油交易权限,需满足适当性要求。
2.开户手续请参考我司官网-客户中心-账户业务-金融、特定品种、期权、能源中心开户指引,或致电服务热线4000206388咨询。网址:http://www.gzf2010.com.cn/yewu.aspx?id=15109&index=0
特此通知
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