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通知,自2019年3月18日(星期一)结算时起,焦煤和焦炭交易所保证金标准由9%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由7%调整为6%;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交易所保证金标准由7%调整为5%,涨跌停板幅度由5%调整为4%;豆油和棕榈油交易所保证金标准由6%调整为5%;鸡蛋交易所保证金标准由8%调整为7%。
我司跟随调整,焦煤和焦炭保证金标准由13%调整为12%;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保证金标准由11%调整为9%;豆油和棕榈油保证金标准由10%调整为9%;鸡蛋保证金标准由12%调整为11%。
请广大客户提前做好资金管理和持仓调整,控制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