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天然橡胶超过在库交割有效期限转作现货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上期办发〔2018〕37号),自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起,将标准仓单管理系统中超过在库交割有效期限的天然橡胶仓单转作现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5月11日交易收盘(15:00)后,将标准仓单管理系统中超过在库交割有效期限的天然橡胶仓单(不包括标准仓单管理系统中锁定的仓单)集中转作现货。
二、自2018年5月11日起,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将于每年11月30日24点,对上一年度生产的国产天然橡胶仓单自动转作现货。
三、自2018年5月11日起,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将于进口3号烟胶片之商检证书签发之日满18个月的自然日24点,对该批次进口3号烟胶片仓单自动转作现货。
《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第十三章第九十四条“有效期”第一、第二、第三项的天然橡胶有效期相关规定如下:
(一)国产天然橡胶(SCR WF)在库交割的有效期限为生产年份的第二年的最后一个交割月份(11月),超过期限的转作现货。当年生产的国产天然橡胶如要用于实物交割,最迟应当在第二年的六月份以前(不含六月)入库完毕,超过期限不得用于交割。
(二)进口3号烟胶片在库交割的有效期限为商检证签发之日起十八个月,超过期限的转作现货。用于实物交割的3号烟胶片应当在商检证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进库,否则不得用于交割。
(三)在库天然橡胶的商检证、质检证(或检测/鉴定报告)自签发之日起90天内有效。期满后,其相应的商品应当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下次交割。
敬请相关产业客户及时关注持有的天然橡胶仓单有效期,以免影响交割。
特此通知
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