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清明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根据交易所通知,2017年4月1日至4月4日为清明假日休市,2017年4月5日(星期三)恢复交易正常开市。清明节休市期间我司各品种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2017年3月30日(星期四)结算时起,郑州商品交易所除菜籽、动力煤外,其他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3%,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6%。
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9%。
2017年3月31日(星期五)结算时起,上海期货交易所天然橡胶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8%。
其他各品种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2017年4月5日(星期三)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郑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及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分别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上海期货交易所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结算时起, 铜、铝、锡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4%调整为13%,涨跌幅度限制由7%调整为6%;白银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3%调整为12%,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5%。
天然橡胶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恢复至原有水平。
详情请垂询我司网站。
我司温馨提醒广大客户及时关注我司公告,并提前做好节前的资金管理和持仓调整,控制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