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Notice
关于调整股指期货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监管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通知,自2017年2月17日(星期五)交易时起,对股指期货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的监管标准进行调整:客户单日开仓交易量超过20手的(从原标准10手调整为20手),构成“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的异常交易行为。套期保值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
日内开仓交易量是指客户单日在单产品所有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
特此通知。
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