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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708合约临近交割月调整持仓的通知

浏览数:1651    发布时间:2017/7/27 10:44:23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及我司业务规则,客户如想持有以下合约进入交割月,须在7月31日上午收市前将AL1708、CU1708、ZN1708、PB1708合约的投机和套保持仓调整为5手的整倍数;AU1708合约的投机和套保持仓调整为3手的整倍数;AG1708、SN1708合约的投机和套保持仓调整为2手的整倍数;RB1708、WR1708、HC1708合约的投机和套保持仓调整为30手的整倍数;NI1708合约的投机和套保持仓调整为6手的整倍数,除上述合约外,其余上期所临近交割月持仓进入交割月无整数倍要求。我司有权在7月31日下午开市后对客户相应合约持仓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部分予以强平。如果该合约行情波动极端或流动性不足,我司有权提前对客户持仓不符部分执行强平。同时,上期所1708合约(燃料油合约除外)自然人最后交易日为8月10日,如果客户调整以上持仓倍数后进入了交割月,仍须在8月10日上午收市前将1708持仓予以平仓,否则我司有权在8月10日下午开市后对自然人客户的1708持仓进行强平。如果该合约行情波动极端或流动性不足,我司有权提前执行强平。

依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及我司业务规则,自然人客户须在7月31日上午收市前将1708持仓调整为0手,否则我司有权在7月31日下午开市后对自然人客户持仓予以强平。如行情波动极端或流动性不足,我司有权提前对大商所及郑商所自然人1708持仓执行强平。

请客户做好风险控制,理性投资,依本通知要求提前将相关持仓调整到位。

特此通知

                                           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